为保护管理好万绿园,海口市于2001年1月1日实施《海口市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2009年6月3日,海口市规划局、园林局批前公示万绿园新规划设计方案。新规划甫一亮相,便有网友认为新规划与保护管理规定存在冲突。6月9日下午,南海网就网友们提出的问题,采访了海口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
“人工岛是否涉嫌侵占海域?”
《规定》第二条:“万绿园是本市开放性的公共休闲娱乐公园。其保护管理区域为:东至海口市体育馆及其备用地,西至明珠路,南至滨海中路,北至海岸,占地面积为72.4809公顷。”
网友:公示的新规划则表示“公园范围为龙珠湾、滨海大道、玉兰路及琼州海峡所围合的区域。”,“是否有意将附近海域划归万绿园范围?对于新增加的人工生态岛,它是否涉嫌侵占海域?”
人大法工委:规定明确划分万绿园地块面积,是为保障其绿地面积不受商业利益而蚕食减小,并不反对其扩大面积。
“新规划是否经规定流程审批?”
《规定》第六条:经批准的万绿园总体规划不得随意变更。为完善总体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原批准部门审批,并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确需重大变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网友:“既然万绿园总体规划不能随意变更,那这个新规划是否经过了规定流程审批?”
人大法工委:万绿园新规划属于控制性规划,是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的,只要市政府批准后,由人大备案即可。
“未考虑活动开展中对园内植被及设施的保护措施”
《规定》第八条:“在万绿园内举办群众性活动必须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活动应当符合万绿园的性质和功能,坚持健康文明的原则,不得损坏绿地、花木及其他设施。”对于新规划方案中的“活动项目策划”(公园的活动策划分为三个层面。一:日常使用、享受公园的各种活动;二:公园节庆活动;三:特色活动项目策划。
网友:“方案中仅对活动的设置与开展进行了考虑,没有综合考虑活动开展中对园内植被及设施的保护措施。至少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是没有看到!” 人大法工委:新规划目前仍为批前公示并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况,但有关部门在以后的日常管理和规划改造中,应该对管理方面下功夫并常抓不懈。 “改造时园内树木损伤或死亡由谁承担责任?” 《规定》第九条:万绿园内禁止损毁花草树木或古树名木,造成古树名木损伤或致死的,处该树木价值2倍以下的罚款。 网友:万绿园新规划方案中,在种植规划中提出“以疏理改植为主,合理增植”。“常言道:人挪活,树挪死。”“规划改造时造成园内树木损伤或死亡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又该由谁来罚有关部门的款呢?”。 人大法工委:有关部门应该在遵循《规定》的大前提下实施慎重稳妥的改造,保证珍贵树种的生存状态。如果出现人为的蓄意损坏,同样可以追究其责任。 市人大欢迎市民举报违规现象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海口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符史山称,《海口市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是为保护万绿园、保证万绿园绿地面积不受商业利益蚕食而专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果没有被废止就证明其继续有效。无论政府怎样对万绿园进行规划,都应该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与此同时,市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一旦发现政府部门违反《规定》,可以及时提出,由人大和舆论进行监督。根据具体的违规情况,人大将做出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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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