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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招龙舞
来源:海南旅游数字博物馆 时间:2009年04月03日

    苗族招龙舞,入选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流水号:21;项目名称 :苗族招龙舞;项目类别:民间舞蹈;实施部门:五指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代码:05。

  招龙舞产生于早期民间祭祀宗教文化活动,是苗族迁入海南岛后,在特定的生活环境和生产劳动中,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积淀而形成的。有史料记载,在明代时期,朝廷强行征兵,苗族人便来到了海南岛。也有一些苗族人因生活困难所迫,从广西渡海来到海南。
    苗族人居住海南岛后,过着无定居的艰难生活,他们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寄托,焚香祭祖,祈求平安,保佑他们丰衣足食,风调雨顺,安居乐业。自古以来,苗族都把盘王视为超自然、超人间、灵魂不灭的神祗。苗族崇拜祖先并视龙为祖先,凡家人、六畜不安,都求祖先公来驱邪,保平安。
    在苗族世代相传的古歌《枫木歌》中说,最早这个世界上有着12头水龙,12条旱龙,12条水龙是由水牛来主管,而旱龙由人来主管。苗家人主要以养殖农耕为主,因此苗家人招龙,主要是招“水牛龙”。希望招回水龙后,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因此,招龙既是一种习俗,更是苗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渴望。
    举行招龙祭祀仪式时要设坛焚香,杀鸡、宰猪祭拜祖先,祭拜仪式是族祭祀本宗支祖宗神灵的大典,各种礼数讲究都有相应的规定。杀的猪必须是阉割后的公猪,而且猪的毛旋涡必须周正,杀猪的时候,猪的头要朝着东方。而杀死猪后,要先将猪心窝上的一块肉割下祭祖。而猪的四大腿要砍下来留着,待女婿、姑爷、舅舅和至亲送礼时做回敬,自家吃的只是肚腹和胸腔部分。
    祭拜仪式完毕,由文、武大道公手持代表龙的长木剑,头戴龙帽,身穿绣有龙图案的长袍,带着小道公以舞蹈为形式,手舞足蹈表演祭拜祖先招龙的各种动作。  这种“做斋”跳的舞,在每年的农历元宵、七月十五和八月十五等时段进行。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这种祭祀活动逐渐形成了民间约定俗成的信仰习俗。  
    招龙舞历史悠久,祭礼民俗浓重,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海南原古的苗族人民在与大自然搏斗过程中的一种民族宗教信仰的精神文化,这对于探讨和了解海南苗族民族宗教信仰及其宗教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招龙舞的表演形式独具特色,保留和传承苗族原古的宗教文化,具有原生态文化的基本特征,富有民间传统舞蹈的艺术特色,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招龙舞活动具有浓厚的地方民俗文化特色,它是群众自发组织的一种民间活动,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在苗寨中群众自由参与活动,丰富了文化生活。这对于保护和传承招龙舞民间舞蹈活动,为促进海南苗族民俗文化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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